前言:(太5:4)-> 『哀慟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』。
一、哀慟的表現(為何事哀慟)?(撒上1:1-18)
※以利加拿是甚麼人? 當時納妾是合法的(申21:15-17)
※省思:嫉妒、不和睦怎麼辦?人為和神助的選擇。
1.撒母耳的家庭:
a.父親的優缺點
b.母親的優點
二、 哀慟人所得的福
1. 蒙神眷顧(撒上一10-20)->稅吏和耶穌的禱告!見證!
2. 多受苦楚多得安慰(林後一5~7 )。
3. 將來得享天國之福與基督一同受苦,將來就歡喜快樂(彼前四12-14)。
結論